这样的“好事”看似让存款人获益,实则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

来源:中国经济网  | 2021-03-01 10:42:41 |

在银行存1年的钱,可按照5年期的年利率计算利息;存活期的钱,可按照定期利率来算息——天底下竟还有这样的“好事”?现实中,某些银行为了揽储,竟然如此“创新”推出了此类“周期派息”存款产品。

这样的“好事”看似让存款人获益,实则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。对此,央行近日表示,部分金融机构为吸收存款,发行了活期存款靠档计息、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和周期付息等所谓“创新”产品,这些产品的实际利率水平明显超出同期限存款利率,违反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活期计息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规定。央行将督促整改此类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。

从资金链条看,如果放任银行揽储抬高存款利率,银行势必会将吸储所抬高的资金成本转嫁到贷款企业上。当前,银行业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实体经济带来的冲击,纷纷推出减费让利举措。在此背景下,更须严控银行变相高息揽储,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,进而保持金融机构负债成本合理稳定,为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提供必要条件。

规范银行揽储行为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必要之举。今年1月,中国银保监会发布《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对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做出规范,要求商业银行合规开展负债业务,促进商业银行提升负债业务管理水平,维护银行业体系安全稳健运行。未来,银行在吸纳存款时需严格按照央行、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,加强自律,避免出现因负债成本不合理而导致过度开展高风险、高收益资产业务的行为。

在开展吸储具体工作时,银行可通过精细化客户管理,加大对同业存款和公司存款的开拓力度,实现存款来源的多元化。须认识到,优质服务才是吸收存款的“正道”,当把企业服务好了,被服务的企业发展壮大了,企业就会为银行带来更多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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